
2023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等政策法规要求,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启动2023年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聘4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2.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岗位采取“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此次公开招聘23个岗位,招聘46名。本次招聘工作地点均为铁门关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面向社会招聘普通高校应届、历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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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6.已有工作单位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10:00至2023年6月13日19:00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或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996-2985596。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将报名表及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邮箱(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2)已有工作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4)2023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打印手写签字后扫描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日10:00至6月15日19:00学院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职业能力测试环节。具体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予以公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6月16日10:00-14: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2023年6月17日16:00-18:00(北京时间)本次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线下笔试的方式进行。相关事宜在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发布。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当天公布,及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2023年6月18日10:00-19:00(北京时间)本次面试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相关事宜在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职业能力测试*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根据岗位设置数1:1进入体检环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统一安排考生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的方式进行,体检须开展吸毒、癫痫、精神病史等项目的排查检查,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院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学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学院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学院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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