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喀什垦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录书记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书记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素质过硬、品行良好,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居住四十一团草湖镇本地优先;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国语水平流利。
除以上招录条件外,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担任三师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在三师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5.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6.其他不宜担任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2023年7月21日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进入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人员政治素质、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工作作风等。
(四)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差额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
(五)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岗位需要,综合材料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招聘人选。
三、有关待遇
工作地点在四十一团草湖镇。工资面议、缴纳社保、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
本公告由喀什垦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1.求职者可免费填写求职信息,投递简历;
2.请求职者务必填写真实、有效、完善的信息;
3.任何收取押金、保证金均有可能涉及诈骗,请大家务必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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